□□□□□::::计算机培训::::□□□□□  
   职称类 办公自动化类 国家信息产业部认证类 影视动画制作类

关于在全国范围内
征寻举办国家信息化培训指定合作机构的
实 施 办 法

一、背景:
国家主席江泽民在第十六届世界计算机大会开幕式上发表讲话。指出:二十一世纪,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信息技术和生命科学的不断突破,将对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专家们认为,在下世纪初叶,数字化将成为信息技术发展的新动力,集成电路将进入集成系统发展的新阶段,密集波分复用通信系统的传输能力将极大提高,个人移动通信、因特网的技术和能力将成倍提高。我们应深刻认识信息技术的伟大力量,积极推进信息技术的发展。
"十五"期间信息产业将以两倍于国民经济的速度发展,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将在新一轮的国民经济建设中将起到主导作用。在全社会普及信息化和技能,要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在职培训变得尤为重要。为了使从事信息产业,电子商务以及相关业务的政府、大专院校、企业管理人员及时了解信息化建设,学会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方法,进行信息化建设活动和管理,科学地制定并实行国家、地区、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发展战略和规划,迎接加入WTO后新经济的挑战,为此,国家信息产业部委托《中国电子商务》培训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信息化培训",以提高全民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并逐步作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此次培训将对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技术、网络技术、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的基础知识、电子商务发展动态进行详细的介绍、培训和交流。培训教材由国家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办公室的领导、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海内外专家、知名成功企业的管理专家、信息行业的知名学者以及相关专业的专家编写。学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将获得由国家信息化推进办公室颁发的"国家信息化培训证书"。
二、指导思想:
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抓住机遇,实施信息化强国战略,大力发展信息产业,积极推进信息化,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促进我国农业、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通过举办国家信息化培训班,在全社会普及并提高信息化及信息安全知识,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加快四个现代化进程,实现国民经?quot;跨越式"发展,把我国建成经济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三、培训的意义
在全社会普及并提高信息化及信息安全知识,是加速国民经济信息化,推动"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发展战略,提高国际竞争力的一个重要保证;
1、增强国家经济的可持续性快速发展,增强国家的综合实力;
2、有利于迎接加入WTO后的挑战,适应国际化竞争。加入WTO以后,企业将更直接地面对国际竞争的挑战,在全球知识经济和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信息化是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因素,也是企业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特别是跨国经营的重要前提。
3、有利于实现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目标。
4、有利于抓住新世纪的良好发展机遇。我们正处在知识经济迅速崛起,全球信息化迅速发展的时代。对信息的采集、共享、利用和传播,不仅成为决定企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也成为决定国家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
5、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为我们开发和利用信息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只有实现信息化,企业才有可能抓住机遇,实现健康发展。
6、企业信息化实现企业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运营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决策智能化。其中,运营自动化是基础,决策智能化是顶峰。
7、增加企业间的技术流通,总体提升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
四、培训的目标:
1、普及并提高全社会信息化及信息安全知识并且使学员认识到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障碍并懂的如何实施解决方案;
2、培养国家信息化建设的各类专业人才,服务于社会的各个方面,以实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宏伟目标;
3、使企业实现先进的信息时代管理模式下的现代化管理,缩短与国外的规范化管理的差距实现"数字化制造"、"数字化工厂"、"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使行政事业单位具有宏观把握信息化建设的能力,构建一个跨越时间、地点、部门的全天候的电子政府服务体系;
五、培训的对象:
国家信息化培训不同于一般的职工或职业培训,它是由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具有较高层次水准的岗位认证培训,培训人员一定要具有较高的文化层次,某些类别须要求学员有较高的职位,各行业从事信息工作的上岗人员必须接受培训。主要的培训对象有:
1、行政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信息工作者;
2、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信息工作者;
3、企事业单位的计算机技术人员;
4、有志于从事计算机、信息化相关岗位的社会各界人士及在校学生。
六、课程设计:
课程主要分为三个专业类别:信息技术类、信息管理类、电子商务类。详见:《国家信息化培训大纲》。各地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相关课程,经"中心"同意方可实施。
七、授课方式:
1、传统授课方式; 2、参观演示; 3、上机; 4、讨论
八、培训的课时及场所:
培训中心可根据培训科目自行安排培训课时,并按要求选择培训场所;
九、授课教师:
聘任知名大学的教授、讲师(或社会招聘有才干的教师);
教授须充分了解培训对象与培训目标;
十、培训方式:
1、全日制培训:培训对象全脱产,培训中心负责解决学员的食宿等相关问题,集中学习上课,考试;
2、半脱产培训:考生利用晚上或节假日到指定培训场所学习,培训中心不需解决考生的食宿,学员参加统一考试;
3、函授培训:只参加考试,教材由考生报名地培训中心发放,考生自学,参加统一考试。
十一、学员待遇:
1、学员通过国家信息化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信息化培训证书》;《国家信息化培训证书》是国家信息产业部、国家信息化推进工作办公室联合颁发,获得证书的学员根据所学专业的不同即认可已具备以下能力:具有宏观把握信息化建设的能力;学员已经了解国内国际信息化建设的状态,能够根据各种复杂的社会环境来制定切实可行的信息化建设方案的能力;具备了信息技术的某项专业技能及上岗资格。
2、该证书可作为人员择业、人才流动、干部选拔的信息化应用知识与能力水平的证明,可供用人部门录用和考核工作人员时参考。
十二、培训费用:
原则上各地的培训经费由各地授权培训机构自筹解决,所收取的报名费、培训费全部由自己支配,国家信息化培训指定机构只收取教材费、考试费和证书费;
学员费用可由培训机构根据当地情况自行收取,学员费用分报名费、教材费、培训费、考试费、证书费。
十三、考试
国家信息化培训指定机构负责学员的考试工作,其余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此项工作。全国各培训中心应提前10天申报国家信息化培训指定机构-《中国电子商务》培训中心,通过认可后方可实施,必要时由国家信息化培训指定机构派专人负责考试。有关考试具体细节见《国家信息化考试实施细则》。
十四、加盟条件
1、独立的法人机构;
2、具有相关的培训经验;
3、五名以上专职相关教师,不少于三十台教学用计算机。
加盟单位需向"中心"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办学许可证,提供师资情况,教学硬件情况,并定期提供相关信息。
十五、组织机构
由国家信息产业部授权,《中国电子商务》培训中心组建的"国家信息化培训指定机构"(Country Information Training Management Center简称"CITMC"),负责国家信息化培训证书的组织、管理、运行和发放等工作。各合作培训机构全称为"国家信息化培训指定合作机构" (Country Information Training Center简称"CITC")负责本地的招生和培训工作,双方的合作内容还包括、培训教育方案的制定、培训证书考试等几个方面。合作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培训证书项目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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